近年来,林州市市场监管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,寓监管于服务之中,创新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,加快建立健全贯穿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,衔接事前、事中、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,以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双轮驱动,加快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,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。
一、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,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硬环境。
坚持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有机融合。制定印发《2024 年信用风险分类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》,依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,对企业实施“低干预、高效能”的精准靶向监管。截至目前,林州市已确定信用A类企业8799家,占比43%,信用B类企业13618家,占比50%,信用C类企业862家,占比3.5%,信用D类企业779家,占比3.5%。全年制定检查计划55次,组织实施检查80次,较往年同比减少%。
创新监管方式,拓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维度。积极开展跨区域监管,联合河北省涉县、山西省平顺县市场监管部门,积极探索跨区域监管协同机制,建立《联合抽查检查事项清单》划定9大类44 项检查事项,截至目前,三地共开展联合检查2次,抽查检查企业9家,查处打击违法企业0个。
二、构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,优化企业发展软环境。
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,站位全市营商环境大局,主动作为,联系农业农村局、建筑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,动员会计事务所、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行业协会组织,采取集中上门服务、集中年报、电话提醒等方式协助企业完成年报公示。连续六年年报公示工作取得全省优秀。
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部门协同监管平台),采用系统推送和在线录入的方式,全量归集公示经营主体信息,形成市场主体的全景多维画像,通过数据的清洗比对、分类打标签,形成涵盖所有监管服务对象的各类主体数据库。截至目前,向社会公示涉企行政处罚信息5137条、行政许可信息8641条、抽查检查信息12763条。小微企业帮扶信息16128条、部门公告信息33654条、涉企荣誉信息254条、行政确认信息2579条、市场主体信息83771条。
三、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积极推行信用修复制度,构建多远共治的信用监管格局。
强化失信联合惩戒,让监管发挥效用。信用联合惩戒机制是促使经营主体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。林州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覆盖面,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,构建多元共治的信用监管格局。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,对失信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,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;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推送给相关部门,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标、国有土地出让以及授予荣誉等方面限制或禁入,让监管发挥效用。
积极探索推行信用修复制度,助力企业轻装上阵。林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包容审慎、寓管于服理念,鼓励已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通过及时主动纠正自身失信行为、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来实现自我信用修复,积极开展信用提升行动,助力经营主体纾困解难。推行企业信用修复机制,开展信用修复全流程网办,市场主体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线上信用修复申请,实现经营异常名录、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、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修复全流程网上运行,开启信用修复“线上+线下”双通道办理模式,实现了线上办理零跑腿、线下办理跑一次。截至目前,移出异常名录各类市场主体4260户次,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898户次,重新释放注册资本5.2亿元。
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,只有更好。接下来,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,严格责任落实,主动当好企业的“服务员”和“护航员”,全方位推动市场环境、营商环境、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向优。